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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2016年清明節放假安排的通知

  • 2016.03.23
  • 通知公告
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15〕18号)精神,結合學院實際,經學院研究,決定2016年清明節放假時間為4月2日至5日,共4天。其中,4月2日至4日為國家法定假日,4月5日為調休。4月6日起正常上班,4月9日(周六)補上4月5日(周二)課。